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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30/2017-00009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新春乡
发布日期: 2017-07-17 文  号: 关 键 词:环境治理
 
新春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新春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厅字〔2015〕21号)和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相关通知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整改前期摸排出我乡的道路交通环境突出问题,落实工作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全乡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向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江油市委、江油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江委办〔2017〕20号)和《中共江油市委办 公室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江委办〔2017〕68号)要求,实行“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采取严管、严查、严治、严防措施,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快建设“创新江油·开放江油·幸福江油·大美江油”营造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全乡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 友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赵文翠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郭必发 乡纪委副书记

  陈道金 乡经发办主任

  何长勇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苏清贵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廷 新春小学校长

  王庆华 新春卫生院院长

  姚 凯 新春乡畜牧水产农机站站长

  蒋衍泊 财政所所长

  蒋俊平 经发办副主任

  刘祖华 乡城建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经发办,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道金 乡经发办主任

  成员:曾 丹 乡党政办副主任

  蒋俊平 乡经发办副主任

  刘祖华 乡城建办主任

  张 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及整治范围

  乡村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撒滴漏、非法拼改装、无密封措施及带泥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货运源头单位不按规定装载行为。

  五、整治时间

  综合整治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18年2月结束。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整治标准。对车辆车货总重超限超载的认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执行。对车辆超限超载、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无密封措施和非法拼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各执法部门分别按照部门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

  (二)注重宣传报道。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刷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货运源头单位规范装载,从源头自觉抵制和杜绝道路交通环境违法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因要素保障不到位导致综合整治工作不落实、走过场、进展滞后、开展不力等情况的发生,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将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此次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工作来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成效,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综合整治期间,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工作、检查情况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汇报。乡人民政府将把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乡纪委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梳理工作成效,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对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阶段成效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至乡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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