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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4/2018-00003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武都镇
发布日期: 2017-12-20 文  号:武府发[2017]244号 关 键 词:通知
 
关于印发《武都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武府发〔2017〕244号签发人:薛 原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都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场镇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武都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油市武都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

  武都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5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和范围

  (一)行动目标。全面落实以政府、部门、企业责任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全面完成我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部清偿完政府工程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现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整治范围。对全镇各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对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以及全镇欠薪案件查处、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用人单位自查、专项检查、汇总分析的形式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用


  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广大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4日)。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各职能部门要对本分管领域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发现的欠薪问题纳入统一台账管理,明确责任,逐一落实解决方案和兑付期限,切实监督执行到位,确保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足额发放。

  (三)督查问责阶段(2018年1月4日至2月14日)。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在保证全覆盖的基础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力度,做到辖区内的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要准确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苗头要及时预警,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受理欠薪案件,杜绝懒政怠政,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欠薪案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要及时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失信企业,要依规列入“黑名单”,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要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形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有力震慑。

  (三)突出重点领域,限期清偿欠薪。要集中力量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存在拖欠问题的,责令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限期解决。要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企业直发农民工工资以及工资保证金等制度。重点抓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清理,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镇政府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在问题解决前不得安排其新项目开工;对其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要责令企业在2018年春节前限期解决,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农民工维权争议处理开辟“绿色通道”,防范化解风险。对确实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要主动作为,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等,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生活困难问题。对假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要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网络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防止恶意炒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争取取得实效,特成立武都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 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正亮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世沛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曹 迅 镇党委副书记

  冯 敏 镇党委副书记

  钱和平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杜汉峰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李 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君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母 勇 副镇长

  成 员:刘 源 镇纪委副书记(主持党政办全面工作)

  肖成龙 镇经发办主任

  舒茂德 镇城建办主任

  陈达泽 镇卫计办主任

  王师钒 镇群工办主任

  张福清 镇农服中心主任

  杨红梅 镇社服中心主任

  曹 阳 镇文旅中心主任

  蒋定东 镇工会主席

  赵文全 武都派出所指导员

  梁明朗 武都就业和社保中心主任

  何春科 武都司法所所长

  赵 睿 武都食药工质所所长

  聂 莉 武都林业站站长

  唐益民 武都水务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

  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都就业和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曹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明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

  (二)实行村级网格监控。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基层网格,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协管,重点监控和调处村集体的施工项目工程、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社修建大棚、搞农基建设等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村级网格要设立一名协管员。

  (三)注重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武都就业和社保中心要统筹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设接待窗口,要求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设立劳动保障维权公示牌,接受农民工欠薪的投诉、受理和协调处理,对欠薪问题分类归口向涉及到办公室、职能站所通报,并配合处置。镇财政所、经发办、项目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申报、建设和资金等方面的管理,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镇城建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水务、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领域欠薪案件。镇群工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其他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职责,在检查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检查有记录,违章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铸就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部门单位要于2018年1月4日前向武都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行动进展情况,由就业和社保中心进行梳理汇总。

  联系人:梁明朗; 联系电话:18681680077

  附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表

  
附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涉及民工人数(人) 涉及民工人数(人) 涉及金额(万元) 拖欠原因 保证金缴存情况 按月足额放发工资(是/否) 实名制管理(是/否) 分账制管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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